“安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通风设备维修服务” 项目询价函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8-19   浏览次数:

学校拟以询价方式对安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通风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业内具备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投标人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技术、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22年8月26日10时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向我校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投标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本项目预算18.2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近三年在投标过程中被其中任何一家业主单位列为黑名单的。


二、货物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及服务要求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安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通风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学校指定 地点

备注:

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货物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三、制报价函及服务要求:

1、被询价投标人应就须对采购需求中的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询价函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被询价投标人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函中需提供《中小企业证明函》(详见附件)。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单位。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1-68129133、18355131949

四、询价函送达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惟新楼(原B5楼)232室

提示:疫情期间,供应商在报送标书时,请认真遵照我校防疫政策规定做好来访登记等工作。

   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安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