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5-03   浏览次数:

为创新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扩大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自主权,提高中药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位点实际,制定中药学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细则如下:

一、招生工作组

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成立药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位点招生工作、博士招生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程序的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和遴选。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评审小组考核组,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资格评审评分。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二、选拔对象

药学院仅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申请人应为学校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第一学年综合测评合格。已按学校培养方案要求修完申请时间之前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且无补考或重修情况。

4.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对所研究方向有执着追求,具有良好的基于中医药思维的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5.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研究已取得重要进展,课题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并有望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6.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并具备一定的专业外语能力。

①CET-6成绩≥425分;②托福(TOEFL)成绩≥85分;③雅思(IELTS)成绩≥6.0;④全国硕士生入学统考英语成绩≥60分;⑤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⑥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⑦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在SCI、SSCI、EI收录的英文版期刊上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

四、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填写报考信息,并按要求将以下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审核,审核通过者的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1. 硕博连读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导师签字)。

2. 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本人签字,学院盖章)

3. 政治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硕士点所在学院党委盖章)。

4. 本人身份证、研究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须审核原件。

5. 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

6.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审核原件。

7.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审核原件。

8. 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书,且均应为博士生导师。推荐专家不得是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9. 当年招生简章、报名通知及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药学院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由资格评审小组考核组对考生报考资格及相关业绩进行审核,结合招生导师的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药学院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上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三)综合考核

药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对通过初审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存备查。综合考核小组应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综合能力(特别是研究能力)进行评价,包括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种。

面试分为以下三部分:

第一部分(满分20分):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

第二部分(满分40分):PPT汇报,陈述内容为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8分钟);

第三部分(满分40分):专家现场提问,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及综合能力等(≤10分钟)。

综合考核中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分数,仅判定是否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学科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本院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监督保障

药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负责。对选拔过程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申诉。申诉人须向药学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及证明材料,药学院应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申诉材料存档备查;如对药学院处理结果仍存异议,可在处理结果下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部门申诉。

六、相关说明

1. 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硕士阶段2年,博士阶段3年)。未能按时毕业者,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 录取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博士入学后将修改学籍,不保留硕士学籍,第三年不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 硕博连读生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要求,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者,通过论文答辩后,可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和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生毕业证书。

4. 硕博连读生入学后按博士生进行管理,享受博士生待遇。

5.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安徽中医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当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

6. 本实施细则由安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